2017年8月25日晚8时52分,网名滨海居士在滨海网大话滨海版块发布题为《狗日滨海交警,穷疯了》的帖子侮辱、谩骂公安交警,严重损坏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通过多名网友的举报,滨海公安立即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和追踪。经调查发现,当日晚8时20许,姜冠某驾驶的沪C84A**行驶至滨海坎北高速口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被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王国庆处罚。姜冠某认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较轻,出于对交通处罚不满的心态,于当晚20时52分,通过其原来在滨海论坛注册的滨海居士的身份发布了一条标题是狗日滨海交警,滨海穷疯了。的帖子,用于辱骂对其罚款处罚的交警,因为认为处罚地点在滨海,所以其帖文主题指向滨海交警,该帖文目前查看4413次,回复45条。其行为以通过互联网发布侮辱交警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监控后,网监大队民警立即展开研判工作并固定电子证据,经与分局五汛派出所联合调查,并传唤姜冠某接受询问。在五汛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姜冠某后悔不已。称当天自己心情不好,心有怨气,为了泄私愤,故意在网上发帖辱骂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滨海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对姜冠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网络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任何公民如果受到对自己权利侵害、不公平的待遇,可到纪检督察等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在网络上对国家党政机关、个人作出辱骂、侮辱等行为。
盐城交警在此提醒各位网民:文明上网,杜绝网络暴力。对于跟风顶帖、转发、表示支持的行为,当阅读量到达一定程度时甚至涉嫌违法犯罪。无论是网络名人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望别的网民引以为戒,自觉维护网络秩序。